付成晨
一級合伙人
15071222086
45224243@qq.com
畢業于武漢大學法學院,現為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刑事部長、一級合伙人、東湖企業合規·刑事辯護研究院副院長、高級企業合規師、武漢市律師協會刑事委員會委員、武漢市律師協會刑事刑防委員會委員、武漢市律師協會青年律師工作委員會委員、柏杜法考特約講師、法教授特約講師、哈中教育特約講師,同時常年為楚天都市報?極目新聞等知名媒體以及各大高校、政府機構提供法律服務。付成晨律師在十余年從事律師過程中,承辦了千余件案件,年辦理刑事案件達百余件,是刑事辯護領域的資深律師,在專業領域擁有豐富的辦案經驗和極強的辦案能力,在取保候審、不予起訴、不予批捕、判處緩刑、免予刑事處罰以及為被告人提供“無罪、罪輕的意見、觀點及證據”等方面擁有獨到見解和極深造詣,在國內成功辦理過多起情節嚴重、社會影響力大的重大刑事案件。
刑事辯護
陳X綁架案(不起訴);襄陽市保康縣人民檢察院
周XX貪污、受賄案(不起訴);黃石市人民檢察院
許XX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貨物、物品案(不起訴);武漢市人民檢察院
胡XX故意傷害案(不起訴);襄陽市高新區人民檢察院
李XX盜竊案(不起訴);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檢察院
伍X協助組織賣淫案(不起訴);武漢市漢陽區人民法院
秦X尋釁滋事案(不起訴);襄陽市襄城區人民檢察院
余XX敲詐勒索案(公安機關從檢察機關撤案);武穴市人民檢察院
張X虛開增值稅發票案(數額特別巨大,基準刑十年以上,緩刑);黃岡市紅安縣人民法院
王XX販賣、運輸毒品案(二審發回重審,死刑改死緩);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
林XX涉嫌組織、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;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
賈XX涉嫌組織、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;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
龍XX故意傷害案(一重傷、一輕傷,緩刑);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法院
汪XX故意傷害案(一死一重傷,十五年);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
肖XX組織、領導傳銷案(武漢近期最大規模傳銷案);武漢市蔡甸區人民檢察院
黃XX販賣毒品案(一審判決死刑立即執行,二審改判死緩);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
姚XX貪污案(增加自首情節,由十二年改判為六年);襄陽市老河口市人民法院
柯XX、邱XX貪污案(二審成功改判,由十年改為四年半);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
曠X受賄案(受賄三十余萬,緩刑,已見報);
崔XX貪污案(武漢紀委旁聽重點案件,已見報);
謝XX、吳XX、盧XX集資詐騙、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(武漢近期最大規模集資詐騙、非吸案)等。
王XX、劉XX虛開增值稅發票案;
鐘XX運輸毒品案;
胡XX運用卡詐騙案;
黃XX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(將罪名由集資詐騙變更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);
談XX、黃XX故意傷害、敲詐勒索案;
王XX、陳XX合同詐騙案;
丁XX非法持有毒品案;
沈XX串通投標案;
羅XX非法持有毒品案;
鄭XX死刑復核案;
霍XX販賣毒品、非法持有槍支一案;
陳XX運輸毒品案;
王XX信用卡詐騙案;
張XX非法拘禁案;
梁XX聚眾斗毆案;
孫XX組織、領導傳銷案;
仁XX非法買賣槍支案;
夏XX走私、販賣、制造、運輸毒品案;
李X受賄案(受賄三十余萬,緩刑)
王XX故意傷害案;
王XX販賣、運輸毒品案(高院二審發回重審,死刑改死緩);
孫X尋釁滋事案(開庭后即取保,緩刑);
李X交通肇事案(一審緩刑,咸寧中院二審改為免予刑事處罰)
張XX虛開增值稅發票案(紅安縣人民法院基準刑十年以上,最終判決緩刑)
劉XX故意傷害案(江漢區人民檢察院不起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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